拟对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核技术利用项目(扩建)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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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7 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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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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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核技术利用项目(扩建)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与敬宾路交叉口西南侧,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内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医院拟在医技楼一层南侧设置核医学科,拟设置一间PET-CT机房及核素治疗相关场所,拟应用放射性核素18F进行PET显像诊断,拟应用放射性核素131I进行甲亢治疗与甲功能测定;拟在医技楼一层西侧DSA诊疗区设置两间DSA机房,设置两台DSA(150 kV,1250mA)用于介入治疗;拟在医技楼三层手术中心设置一间杂交手术室,设置一台DSA(150 kV,1250mA)用于介入治疗。 | null | (1)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环评制度、环保验收制度、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环保档案管理,由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2)承诺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人员防护用具的使用。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进行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建立保管辐射工作人员档案。
(3)承诺本项目环评审批后,及时更新辐射安全许可证。
(4)承诺在本项目正式运行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X射线、β表面污染。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采用24cm实心砖+4cm防护涂料,顶部和地坪采用15cm厚混凝土现浇板+3cm硫酸钡防护涂料/4cm硫酸钡防护涂料,防护门内嵌铅板,采用铅玻璃观察窗。
本项目三间DSA机房四侧墙体采用轻钢龙骨支撑4mm铅板,顶部和地坪采用15cm厚混凝土现浇板+3cm硫酸钡防护涂料,防护门内嵌4mm厚铅板,观察窗为20mm厚铅玻璃(1mmPb/5mm)。
本项目工作场所均设置有动力排风装置。
由理论可知,屏蔽墙、铅玻璃、防护门、顶棚和地坪等屏蔽厚度能够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设置多处辐射警告标志。
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拟配备环境辐射巡测仪。
以上安全设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7 月 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6-27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173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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