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常山县气象局常山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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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1 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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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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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常山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 常山县辉埠镇与大桥头乡交界处的皇子山山顶 | 常山县气象局 | 本项目在辉埠镇与大桥头乡交界处的皇子山山顶建设X波段天气雷达站,建设用地1417平方米(2.13亩),新建一座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峰值功率为320W,增益是38dBi,工作频率为9.3GHz~9.5GHz,雷达铁塔高度为25米。包含雷达及配套软件、服务器购置,天线罩等基本配件购置。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搭建。雷达铁塔、塔基、供电、通讯、防雷、施工道路等基础建设,天线罩内空调、风机和机房空调、UPS等配套设施购置和安装。 | 建设单位已通过网上发布、现场张贴的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对灾害性天气有效监测,是提高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时效率的必不可少的探测工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 电磁环境:
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电磁环境监测的数据档案。 加强对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公众投诉等相关问题。 在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备案,依据气象雷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气象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
声环境:
加强对产噪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营运期噪声水平。
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无废气影响。
水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固废: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项目在场所内设置垃圾桶,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投放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厂家转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11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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