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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嘉绍
发布日期:2023-07-18 16:33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第二轮第一批省对设区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于日前启动。本次督察共组建3个督察组,分别对湖州、嘉兴、绍兴市开展督察。各组已于7月18日全部实现进驻,并先后召开督察动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此次督察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群众导向、责任导向,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督察。着力发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执行不力的问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助推杭州亚运会环境质量提升。

根据安排,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附后),受理被督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

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组别

组长

被督察市

进驻时间

值班电话

邮政信箱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朱  晨

湖州市

7月18日-8月16日

0572-2398726

湖州市A823邮政信箱

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陈  浩

嘉兴市

7月17日-8月15日

0573-82233114

嘉兴市A121邮政信箱

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张金根

绍兴市

7月18日-8月16日

0575-85111620

绍兴市A017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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