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3-24416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浙环提〔2023〕145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1 17:31:52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民盟省委会: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1号提案《关于加强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高水平保护的建议》收悉,你们提的建议切中肯綮,对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既是重要生态问题、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也是我省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始终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和首要任务,全面强化饮用水水源的“划、立、治、测、管”工作,全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2020年以来,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一)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近年来,我省修订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我厅会同省水利厅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1〕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1〕98号),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论证并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按相关规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技术符合性审查,完成保护区划分方案汇编及矢量数据库建设。

(二)全面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测界定,明确保护区边界走向、拐点坐标,绘制完成数据精准、边界清晰、责任明确、可落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图。一级保护区落实物理隔离或生物隔离,树立界碑(界桩)和警示牌,推广设置电子界桩,实现手机短信提示。指导各市完成“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设置保护区标志,明确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边界和管理范围,对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因地制宜开展生物隔离或物理隔离。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全面建立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同质饮水”。

(三)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治理保护。依法推进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编制实施“一源一策”保护方案,及时妥善处置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实施,完善县、乡、村、农户、运维单位“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确保处理设施有效运行、达标排放。切实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上游的水土流失防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沟渠、生态缓冲带和人工湿地建设,有效拦截氮磷等营养物质进入水源。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2018年以来已累计建成省级美丽河湖 585 条。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积极推行“肥药两制”,近五年全省化肥农药分别减量16.22万吨、1.17万吨,降幅分别为19.2%、25.27%。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近五年累计建成生态拦截沟渠588条、707公里,总氮、总磷平均削减20%以上。科学发展农村旅游产业,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旅游项目开发规模和范围,避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

(四)加快提升饮用水水源监测能力。加强常规监测,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每月开展1次手工监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开展1次手工监测,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自主安排监测频次。加快完善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全覆盖。开展风险源监测,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有机物全指标分析,掌握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有机物指标,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开展钱塘江流域全氟化合物调查和污染溯源分析,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风险源管控及应急能力建设,积极防范水源地环境风险。

(五)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管理。构建精准感知“电子围栏”,实现图地精准对接,规范化设置水源保护区“电子围栏”。2022年已完成8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电子围栏建设。安吉赋石水库建成投用水源保护监测预警与智能监管系统,实现污染源有效拦截。构建要素齐全“数字大脑”,建立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库,整合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对水源地环保管理重点工作以及主要环境风险与敏感点进行可视化展示。淳安“秀水卫士”景应用构建了全域感知—预警研判—指挥调度—快速处置—督查督办“五位一体”护水智治联动闭环体系。构建监测预警“一张图”,实现保护区范围全程化、全天候、全时段、可视化监管。杭州“生态智卫”系统已实现水环境问题闭环管理功能。我厅在“浙里碧水”场景应用建设“饮用水水源”子场景,实现饮用水源保护基础信息可视化、日常监管信息化、风险预警智慧化。

二、下步工作打算

尽快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提出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部分保护区内仍有大量的常住人口和耕地;一些地方保护和发展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养殖监管难度大;“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量多面广,保护压力较大。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和“千万工程”建设,守牢饮用水水源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保护水平。

(一)持续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一是持续加强水土保持。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水源涵养林恢复和湿地保护,深化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二是持续推进保护区生态修复。以淳安千岛湖、台州长潭水库、湖州太湖等17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广开展生态沟渠、生态缓冲带和人工湿地建设,有效拦截氮磷等营养物质进入水源。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打通断头河,增加水系连通性,增加水域面积,恢复河湖基本功能。

(二)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一是加强污染整治。梳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问题清单、风险清单,开展整治销号,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保护区内农家乐、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等项目拆除或关闭计划,对所有者或经营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予以补偿。引导全省乡村旅游行业加强自我规范,实行绿色运营,定期对民宿、景区等业态开展检查,带动乡村旅游产业绿色发展。二是深化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继续实施“肥药两制”,狠抓化肥农药减量,推动源头减量和生态治理两手抓。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积极鼓励保护区的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严格落实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制度,科学确定水产养殖容量和种类,推广健康、清洁的水产养殖模式,发展生态渔业。三是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五年行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县、乡、村、农户、运维单位“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加大处理设施运维频次,确保处理设施有效运行、达标排放。

(三)建设完善数字化长效管理体系。一是持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国控、省控监测点位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统筹优化“十四五”全省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等环境要素以及城市和乡村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全省水生态监测网络,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估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严格饮用水水源周边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二是构建饮用水水源保护“云监管”模式。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库,推进竖牌立标、视频监控和语音提醒设施建设,完成所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标立标和电子围栏建设,逐步实现自动识别、实时记录、语音提醒,预警信息同步推送至“浙里碧水”应用,提升智能化长效管控水平。

(四)探索建立多元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各地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的方式,统筹省级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当地财政投入,利用社会力量等各方资金,因地制宜建立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全省已有67个水源地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探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调水工程水源区与受水区生态补偿机制等,同时通过以下途径提高水源地居民生态收益,健全完善多元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在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大对水源地居民的补偿力度。二是统筹省级以上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水源地生态环境的治理和生态资源的保护。三是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环境权益等市场化交易补偿模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处 潘蕾

联系电话:0571—28869080    传    真:0571—28869121

邮    编:310012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20日